进口废铜操作流程详解
2016/5/24 11:23:59 点击:
进口废铜操作流程-国内进口企业申请的条件:
1.申请进口的公司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有利用进口废物和污染防治的能力设备
2.申请要进口的的废铜须被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废物目录
3.废铜的收货单位必须有国内收货人资质
4.废铜进口的进口单位必须是外经贸部有关规定核定或批准的企业
进口废铜操作流程-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和进口公司共同到环境保护局申请“进口废物申请书”
2.环境保护局查实后,由申请单位自行找经国家环保总局认定具有进口废物环境风险评估资质的单位对其评估,并出具:进口废物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表
3.申请人将第一第二步取得的表呈送当地环保局审核,通过后送省环保局复审,最后由国家环保总局审定,如果通过,则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国家环保总局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进口废铜操作流程-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报告。
2.《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保护报告》。
4.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和日期)。
委托代理进口的:代理进口企业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以及代理进口合同复印件;
5.企业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必要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登记表)及其批准文件
(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3)需要进口固体废物试生产的企业,应当提供试生产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6.申请表填报的生产场地的照片及其文字说明
包括厂区入口及厂牌、厂区概览、原料和成品贮存场地、加工利用场地)、设施、设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彩色照片及文字说明。
7.企业环保制度和措施
(1)有关经营情况记录簿样本;
(2)环境监测等环境管理制度文本(包括环境监测方案(监测指标和频率,以及应急监测预案);
(3)有关环境保护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的规章制度;
(4)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材料等;
(5)相关防止进口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8.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
(1)申请自动进口类
提交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加工利用企业监督管理情况表(23号公告附四);
(2)申请限制进口类
提交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加工利用企业监督管理情况及初审意见表(23号公告附五);
(3)无论申请自动类还是限制类,均需提交6个月以内的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报告;
(4)如果污水、不可利用废物委托其他单位处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合同和被委托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9.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提供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尚未进行评估验收,则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向环保部门递交的评估验收申请及回执的复印件。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进口的公司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有利用进口废物和污染防治的能力设备
2.申请要进口的的废铜须被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废物目录
3.废铜的收货单位必须有国内收货人资质
4.废铜进口的进口单位必须是外经贸部有关规定核定或批准的企业
进口废铜操作流程-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和进口公司共同到环境保护局申请“进口废物申请书”
2.环境保护局查实后,由申请单位自行找经国家环保总局认定具有进口废物环境风险评估资质的单位对其评估,并出具:进口废物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表
3.申请人将第一第二步取得的表呈送当地环保局审核,通过后送省环保局复审,最后由国家环保总局审定,如果通过,则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国家环保总局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进口废铜操作流程-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报告。
2.《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保护报告》。
4.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和日期)。
委托代理进口的:代理进口企业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以及代理进口合同复印件;
5.企业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必要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登记表)及其批准文件
(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3)需要进口固体废物试生产的企业,应当提供试生产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6.申请表填报的生产场地的照片及其文字说明
包括厂区入口及厂牌、厂区概览、原料和成品贮存场地、加工利用场地)、设施、设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彩色照片及文字说明。
7.企业环保制度和措施
(1)有关经营情况记录簿样本;
(2)环境监测等环境管理制度文本(包括环境监测方案(监测指标和频率,以及应急监测预案);
(3)有关环境保护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的规章制度;
(4)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材料等;
(5)相关防止进口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8.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
(1)申请自动进口类
提交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加工利用企业监督管理情况表(23号公告附四);
(2)申请限制进口类
提交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加工利用企业监督管理情况及初审意见表(23号公告附五);
(3)无论申请自动类还是限制类,均需提交6个月以内的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报告;
(4)如果污水、不可利用废物委托其他单位处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合同和被委托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9.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提供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尚未进行评估验收,则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向环保部门递交的评估验收申请及回执的复印件。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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